2月21日,市民周先生反映,2月17日,他花了68元(60元的券以及8元现金)从元祖食物(中山路店)买了两块三角形蛋糕还有一些其他糕点。“吃第二块蛋糕时感觉滋味不大对,没想到第二天一早就开端闹肚子,后来我看了下塑料盒的盖子上标着出产日期是2月9日,保质期限是到4月8日,而在塑料盒底部则标着最佳食用日期是1月22日。”后来周先生去找店家,店家计划给他两个价格合计一百元的礼包,他拒绝了。
随后,记者联络到了元祖蛋糕店,当天卖给周先生蛋糕的店员姚女士回应称:“咱们的蛋糕包装上的确是有两个保质期的,上面是上海厂家标示的,下面标签是货到青岛之后贴上去的,前者是零下18摄氏度的保质期,后者是冷藏或常温下的保质期,两者并不抵触。咱们的货源每周四从上海发货到青岛,进货期都是有存根的。”姚女士说周先生是进货后第二天晚上买的蛋糕,蛋糕质量是肯定有确保的。“至于下面标签上的保质期1月22日,的确是我的失误,由于下面的标签打码都是店员打上去的,当天我值勤,在打码时不小心将2打成1,就是说周先生在2月22日之前食用蛋糕都是没有问题的。”21日晚上19时左右,记者得到了周先生的答复,说对方现已登门抱歉,的确是由于工作人员贴错了标签,而产品自身并没有问题,两边现已洽谈处理了,对方退了周先生其时购买蛋糕的钱,而且赠送了300元的礼品券作为补偿。记者潘立超 实习生 管晓萌 (来历:半岛网-城市信报)来历半岛网)